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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后10起典型疫情案例 !防疫版“四不伤害”学起来!
日期:2020/3/9 来源:建筑安全技术与管理

复工后10起典型疫情案例

案例一

东莞某一停工建设项目,发生员工聚集性感染新冠肺炎事件,共有4名人员先后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到目前为止,有3名管理人员确诊感染。该聚集感染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徐某在发生发热症状后,未主动向医疗卫生防疫机构和所在企业报告,通过其妻子隐瞒真实用途代购退烧药的方式处理,在自身存在病情风险的情况下,仍然到项目接触其他人员,最终导致聚集性感染发生。

案例二
北京某单位一工作人员外地返京后未执行隔离14天的规定,病发后导致其单位几十人隔离,其处理餐盘时,与其一起聊天的人员未戴口罩,已被检测为阳性。(1人确诊,1人传染,几十人被隔离)

案例三
当当网员工复工9天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导致66名密切接触者要进行集中医学隔离,200多名一般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隔离。职工办公桌之间没有遮挡,距离很近。人员较为密集。单位并没有采取任何加大距离的措施。

案例四 2月15日,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反馈天河区两例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转为无症状感染者。经核实,这两例无症状感染者分别为2月14日确诊病例朱某某的妻子和儿子,两人曾于2月10日至13日在天盈广场(写字楼)工作。目前两家公司都停止办公。

案例五

攀钢重钛业公司2例确诊,1例无症状阳性感染,另有131位密切接触者,由于2月10日复工后未严格按照市疫情管控要求进行管理,发生一起聚集性疫情严重事件,企业被整体封锁隔离,停止生产。

案例六
赤峰某发电厂确诊一例新冠肺炎,正在排查密切接触者。(1人确诊,5人隔离)。该员工工作地点只有其一人,全程戴口罩,无同事为密切接触者,目前判定其家中亲属5人为密切接触者,其他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工作仍在继续进行。

案例七
山西某电厂发现1例疑似病例 26人密切接触,厂区、居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1人确诊,1人隔离治疗,26人密切接触,1人疑似,3人在家中隔离)。该疑似病例正月初二值班期间,参加了公司视频会,在办公室工作,并到生产现场巡回检查,在此期间身体状况均正常。据厂内排查,在此期间密切接触人员共有26人

案例八
湖南一水泥厂厂长秦某某确诊为新冠肺炎,被双峰县人民医院隔离收治。据分析,该厂长可能被从湖北特别是武汉市来的工作人员或供应商感染 。且该厂长及工厂职吕某,两个违反规定多地多次聚餐聚会,最终导致身边父母、妻子、儿子等5个家庭的10位家属感染确诊住院治疗,141名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观察。

案例九
2月15日,格力电器运输公司一接送员工大巴车司机确诊为密切接触者。且疫情期间与公司3名同事聚餐,该司机及聚餐人员停工,并对该司机驾驶线路接送的所遇到的员工进行排查隔离。

案例十
2月13日,青岛一企业违反企业复工管理规定,致使11人被隔离;该公司在2日复工期间有8名外省员工复工,并未隔离,13日外省返工人员薛某某(女,32岁)出现发热症状被送至医院就诊并留置隔离,进行医学观察。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负责人进行拘留处理。

做好复工防疫工作任重而道远呀!
今天小安为大家分享一下
防疫版四不伤害
用安全生产思维助力阻击疫情!
1、保持良好的作息规律,保持良好的身体心理状态,合理锻炼身体增强自身免疫力。
2、掌握病毒防控知识,佩戴合格有效的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勤洗手,勤消毒。
3、任何人员密集和公共场所都有可能存在病毒感染的风险,必须要出门时,应做好严密的个人防护。
4、杜绝侥幸、自大、想当然心理,莫以病毒或者确诊案例不在身边而不重视。
5、积极通过手机、电视、电脑学习病毒防控知识,提高病毒危险识别和处理可能导致病毒感染的能力。
6、虚心接受他人对自己危险行为的纠正,积极配合公共场所体温检测,不信谣不传谣。
1、你的活动随时会影响他人安全,尊重他人生命,不制造感染风险。
2、去到不熟悉的公共场所等,要积极了解场所的防疫管控要求,不了解的地方先沟通协商后再去做。
3、携带物品或者进行消毒工作时,先提醒,再行动,要确保他人在免受影响的区域。
4、如发觉自己出现疑似感染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受影响人员并立即上报,最大程度消除影响范围。
5、对使用过的口罩、纸巾、防护手套等污染源,应妥善处理后丢到垃圾桶,避免感染他人。
6、对有疑似感染者的沉默和纵容是对他人最严重的威胁,要及时上报,做好疫情防控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
1、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保持警惕,远离密集人群,尽量和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你的安全知识及经验与同事共享,帮助他人提高病毒预防技能。
3、不忽视已知晓的潜在危险并远离之,除非得到充足防护及安全许可。
4、纠正他人可能危害自己的不安全行为,不伤害生命比不伤害情面更重要。
5、冷静处理所遭遇的突发事件,正确应用所学的病毒预防技能。
6、拒绝在无防护条件下存在感染源的区域内工作或逗留,即使是你的领导所发出的,不被感染是你的权利。
1、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发现任何疫情隐患和疑似感染者都要主动告知或提示他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2、提示他人遵守各类场所病毒防控知识,看到不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的行为要及时制止。
3、提出可行的安全防控建议,尽量避免集中开会,可以以网络会议替代。
4、将防控工作视为集体的工作责任,积极为防控工作献计献策,帮助同事和身边的人做好病毒防护。
5、随时关注他人身体健康、精神状况等异常变化。
6、发现疫情情况,在保护自己的同时,要主动通过口头提示、电话提示、120求援等帮助身边的人脱离危险区域。
 
安全至上!健康至上!生命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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